对毒品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应当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海洛因的含量在25%以上的,可视为《决定》和本解释所指的海洛因。含量不够25%的,应当折合成含量为25%的海洛因计算数量。 对毒品的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