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因子,承载着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的职能,家庭的和美稳定除了血缘和亲情的纽带作用之外,家庭教育的作用也同样重要。当前严重暴力犯罪诸多犯罪人都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的事实表明发挥家庭教育功能,是防止严重暴力犯罪的重要途径。在家庭教育中,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特别要关注娇生惯养型家庭、管教粗暴型家庭、放任自流型家庭以及单亲家庭等对子女的教育,通过宣传等形式,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借助学校、媒体、法律团体、法律工作者、各级司法机关等多种途径,大力进行法制教育与宣传。法治的实现有赖于全体公民的一体遵循,要达到自觉守法的良好效果,就要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全面提升;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有赖于国家和社会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在复杂的社会中既要做到最大限度地享受权利、发展自我,又要在此过程中尽量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或利益,就必须熟悉法律,但由于法律的专业性、错综复杂性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存在,即使是对专门的法律从业者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避免流于形式。
3、弘扬主流文化,廓清暴力文化的消极影响。
暴力文化属于社会亚文化的范畴,主流文化与社会亚文化的博弈从来就不曾停止过,近3年严重暴力犯罪70.2℅的犯罪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暴力文化影响的事实表明不少的社会个体难以抵御各种亚文化的侵蚀,因此作为国家和社会,既有义务也有能力将其从亚文化中拯救出来。应加强对各种媒体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网络文化的创作与传播,对暴力文化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和打击,以免谬种流传,在对抗亚文化的侵扰问题上,国家和社会有大量的细致工作要做。
4、加大打击力度,遏制严重暴力犯罪的发展势头
犯罪是一定社会的产物,奢求杜绝犯罪现象在现阶段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司法机关应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暴力犯罪,罚当其罪,使犯罪分子、受害人和社会公众心服口服,犯罪分子才会自觉接受教育,改过自新,社会公众也能从中受到法制教育,自觉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暴力犯罪才会减少。充分引进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把更多的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防控工作之中,以强化科技防范,全面提高抓现行、破大案和街面治安控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遏制暴力犯罪。
5、针对不同的犯罪人实施矫治
通过对严重暴力犯罪犯罪人的统计分析,可以将其分为四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本身并没有恶意,只是一时冲动或对事情的性质认识不清而实施了犯罪,即偶犯或者机会犯,这类犯罪人占47℅;二是行为人主观恶性不深,受外界影响而实施了犯罪,这类犯罪人占36℅;三是行为人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心理,具有极强烈的破坏意识,主动创造机会实施犯罪,这类犯罪人占7℅;四是行为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或者精神障碍,这类犯罪人占10℅。对这四类犯罪人要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对于前两类犯罪人而言,应加强法制教育,使其懂法、知法,从而抑制犯罪;后两类犯罪人要加强预测和预防,进行生理、心理治疗,开展法制心理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的咨询服务和门诊治疗工作。
6、加强社会帮教工作
据统计,严重暴力犯罪犯罪人中,“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占45.2℅,部分犯罪人甚至是多次打击处理的对象。如王某某年仅45岁,198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因盗窃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后又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整个人生基本在监狱渡过。因此,要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街道、居委会应逐个制定帮教方案,采取家长、亲友、街道干部、民警相结合的办法。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并尽力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使之停止违法犯罪行为,成为自觉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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