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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道路交通事故常用证据指南
2010-5-18 23:32:56

          ★★★【字体:

 

    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无论是双方协商解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保险公司理赔还是法院判决,证据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客观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这三个基本特征,即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且符合这三个特征,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判定官司输赢的根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中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交通事故纠纷中的证据运用
  一、举证责任分配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对方的过错;对方的过错与本方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没有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故意或过失;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本方的损害事实;本方的损害事实与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二、举证时限
  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对现场的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其依据是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以及相关证据情况,目的是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作为最终处理交通事故、分析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责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明确相互之间的责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其所做的相关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将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
  二、作为驾乘人员,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1、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
  2、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因此,在交通警察绘制图后,应当立即要求查看其所绘制的现场图,如果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立即指出,并要求其修改;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在交通警察勘查之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摄像或照相,以备比较。
  3、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审查认定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
  4、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不予采纳。
  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应当让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出具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
  证据包括:现场图、现场照片和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中事实依据是指有关碰撞力学、汽车理论、交通心理、痕迹学等理论。法律依据是指有关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法规。
  四、当事人在公安机关出具证据后,仍然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有两种救济途径:
  1、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进行审查;
  2、是根据《人民警察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的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监督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由这些机关按规定处理。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六、机动车一方想要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要注意收集两方面的证据
  1、是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2、是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而仍然没有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何通过现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一)、善于用现有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现行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为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设定了下列救济程序:
  1、办案民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证据被毁损、遗失、疏忽,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可向有关部门控告。
  2、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且所持异议确有证据支持的,可以在刑事、行政、民事诉讼中,要求法院不予采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另行依证据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在事故认定过程中,对于申请证据保全,查阅案卷,了解鉴定、勘验结论,申请重新鉴定、勘验的权利,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提出主张。这种申请一方面对警方有提示、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在警方不当处置后,至少能够为相应的投诉、诉讼提供条件。
  (二)、当事人自己也应注意证据的收集、保存。
  1、保护现场。如果确因救护等原因,需要进入事故现场的,一定要做好现场标识。
  2、取证。有意识地求助现场目击证人。
  3、认真签认现场勘查图。注意有无重要物证遗漏。
 
  伤残评定
  一、伤残评定标准
  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于同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667-2002)。
  二、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时机
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而致伤残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特别提示
  根据2005228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内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公安、检察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只能为侦查服务, 不能接受社会上的委托从事司法鉴定。
索赔举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残疾人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车辆损失费等。受害人向赔偿义务人索赔,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具体包括:
  一、要求赔偿医疗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代用器官及内固定器材费、再次手术费等。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医疗费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注意:收费凭证是指符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范的合法凭证)
  二、主张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确定误工费有两个参数:
  一是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两种。非持续性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时间应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一般根据受害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另外可提供受害人往年同期的工资单,印证受害人的收入;也可以提供税单来证明其实际收入。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地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
  三、要求赔偿护理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1、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当事人如果主张只有一个人参加了护理,则无需提供证据证明有人参加了护理,治疗需要其他人照顾属于生活常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位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的确定需要当事人提供医疗机构的书面诊断结论
  2、残疾者生活护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当事人主张残疾人生活护理费时需要出示以下证据:
  (1)受害人的残疾等级,以专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关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级别为准。
  (2)受害人配置的残疾辅助器具的规格和功能。证明受害人需要护理的级别。
  (3)当地的护理级别以及不同级别的收费标准。
  四、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主张交通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根据相关的规定,交通费应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要求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需要提供的证据
主要包括:户口本和身份证,能证明伤者或死者的户籍性质和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标准;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标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如户口本,房产证等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七、主张残疾人用具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有四个重要参数:
  一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需要由伤残等级鉴定确认;
  二是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通过户口本或民政部门证明,也可以根据居委会证明或医院出生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受害人和被抚养人之间的抚养关系;
  三是确定被抚养人的户籍性质和年龄,需要通过户口本、身份证等加以确认;
  四是通过当地的统计部门获得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注意
  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九、主张丧葬费需要提供的证据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主张车辆损失需要提供的证据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修车的发票,修车项目明细单,保险公司的定损单等
 
  追偿举证
  承包合同是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向承包人追偿的重要凭据。承包车辆所属单位应对承包合同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承包车辆所属各公司负责承包合同具体签订工作,要确保合同内容填写齐全、准确,不得涂改,严禁非承包人代签名。要了解并记录承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财产状况等。车辆单位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客运经营部运务处等)应指定专职人员做好承包合同的签订、登记合同台账、空白合同管理、合同归档等工作。汇总合同纠纷及苗头问题,及时向集团法律事务部报告。
  二、承包合同转让手续办理必须严格规范。由承包人和受让人签订《淮汽集团承包合同转让协议》,收回承包人处的旧合同,及时变换相关财务凭据,经仔细审查受让人所有手续齐全后,方与受让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并及时将《淮汽集团承包合同转让协议》和新的承包合同做好台帐、交接等工作。
如何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机动车驾驶的,均可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出于过失。
  3、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且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即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4、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事故。
  三、处理交通肇事案件的环节:
  1、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现场进行勘查,认定事故责任。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刑事责任。
  2、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一方当事人可就因交通肇事所受的经济损失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4、法院通过公开审理,根据在法庭上查明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对交通肇事的犯罪及其处罚规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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