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汇聚刑辩精英 提供专业服务---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欢迎您! 推荐浙江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辩护律师、杭州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由浙江省律师协会著名刑事律师、优秀经济诉讼律师、杭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贪污受贿犯罪辩护律师、经济诈骗类犯罪、犯罪预防服务及培训、死刑复核辩护等专业律师共同创办! 本网旨在宣传刑事法律知识,提高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水平,培养优秀刑事法律人才,向社会各界推介优秀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联 系 人:李中钧 律师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办公电话:0571-87051421
执业证号:13301200510877952
电子邮箱:yclawyers@126.com
单位: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杭州市省府路9号 浙江省政府对面


综合资讯

樊崇义、龙崇智教授:刑讯逼供,法到“病”除?
2010-6-1 8:55:13

          ★★★【字体:

 

2010年5月731日央视《新闻1+1》播出《刑讯逼供,法到“病”除?》,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李小萌):

  又是新的一周,欢迎来到《新闻1+1》。

  赵作海案引起很大的关注,冤案之所以形成和证据存在巨大的缺陷有关,比如说无名尸是怎么认定为被害人的?比如说赵作海因为刑讯逼供的口供也成为了重要的证据,通常我们讲铁证如山,如何让这些证据真的像铁一样,可以经得起时间和真相的考验,我们能做到吗?

  (播放短片)

  解说:

  “证据是一门科学,但是对于这门科学恐怕我国有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对它感觉陌生,包括法学本科生。”一位法学家这样表示,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有些生僻的专业名词,在今天却成了媒体追逐的热点。

  5月30日新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派发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死刑案件的证据认定。

  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就是以最严格的证据标准,最审慎的态度和工作作风把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解说: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一旦出错其后果不仅仅是一条生命的消逝,受损的还有法律的尊严、司法的公信。而举世关注的赵作海案恰好就发生在这个月,也因此这两部法规被提取的关键词也就集中到了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之上。

  实际上,关于刑讯逼供法律不仅明文禁止,而且设有专门罪责,可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制造了一些冤案。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我们法律虽然也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不准打人,但是实际工作中也是禁而不止,冤假错案不断发生,这个规定是从证据规则上,从程序规则上对于你非法搜集的证据加以制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说了等于白说,拿来了等于白拿。

  解说:

  显然,在专家看来,这一次的新规所针对的不仅仅是刑讯逼供那么简单,它所追求的有对证据本身真实性的严格规定,同时还有对于证据获得的程序正义的强调,这一点也在对非法证据排除上得到了体现。

  程序启动、法庭初步审查、控方证明、双方质证、法庭处理,五个严格的操作流程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其中明确规定,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做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龙崇智(四川大学教授):

  首先我认为这个规定符合国际规则,因为联合国关于死刑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对于死刑的判决必须是在事实没有其他解释余地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判处死刑比其他案件要有更高的证据标准。那么我们五院部对死刑证据标准作出更高的更严格的规定,与联合国的标准是一致的,人死不能复生,判决具有不可逆转性,因此必须适用最高的证明标准。

  解说: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整整41条,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一共五个步骤,都是重视程序正义,标准统一,操作性强的严格规定,目的要是建立真正以合法取证为中心的证据裁判原则。

  主持人:

  这样两条法规的出台,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刚刚出生的赵作海案。岩松这是一个巧合呢?还是之间确实有关联?

  白岩松(评论员):

  赵作海案当中一个重要的转折在于原来被认定他杀的人在今年的4月30日回到村里,因此这个案件被媒体暴露出来的时间是5月4日左右,我们以这个时间节点来看,到现在连一个月都不多,观众朋友会认为这么两条严厉的法规会从白纸就变成出台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它应该从法律专家相关投入其中的人介绍,最少两年的时间。但是毫无意外的是,显然赵作海案的处理加快甚至不是简单地加快一点,恐怕加快了很多使这两条法规更早地出现在了公众的面前。

  主持人:

  这两条法规出台的新闻不是一个快速消费的新闻,要关心它必须地认真去读,静下心里去看,但它恰恰是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很多人在读这条新闻,你觉得这条关注度高又说明什么?

  白岩松:

  我觉得不排除是因为赵作海案刚刚发生不久在人们头脑之中形成了这儿一个印象,包括证据,包括刑讯逼供等等很多因素,让大家思考的很多。

  另一方面,我注意到当这两个规定一出台之后,很多人首先是直觉上的质疑,为什么?因为你的法律过去明确地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这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在明确了有严禁刑讯逼供的前提下,又要出台这样的法规,而且大家把焦点又都放到这上面,难道我们大家说完一句话,隔不久又要说一句话说我前面那句话是真的。就像民航飞机上,民航的事可能很多,但是在飞机上大家知道,一关舱门了,广播里就会通知,请把手机关上,系好安全带。但是后来发现即使在飞机滑行的过程中,也有很多人在继续打手机。更可气的是,你会发现绝大多数的空姐看着人家打手机不管,那么以至于其他舱内的旅客会自己主动去制止,然后被碰一鼻子灰,他都不管,你凭什么管。

  这样的事情以各种各样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你不得不去怀疑,难道我们的规定关舱门之后就要关手机,它是真的吗?时间一长之后,相信它是真的越来越少,反正大家都在打,而且空姐也不管,慢慢大家也都在打。这事看似我在举一个其他例子,但是返回到法律的时候,会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

  我们的司法中还有多少这样的东西明文白纸黑字写在那儿,大家过两年恐怕出了事之后,还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或者规定,当然这是普通非法律工作者的质疑。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杭州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图文传真:0571-87051422   办公地址: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