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刑事辩护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一段时期以来,检察机关介入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存在介入难、立案难、处理难的问题,但同步介入事故调查能够顺利地解决这些难题。检察机关的同步介入是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措施,刑法的威慑力不仅取决于刑罚的严厉程度,而且取决于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既可以对事故是否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进行初步调查和判断,对存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能及时掌握,有利于对案件查处和搜集、保护、固定证据提供便利,还可以避免案件线索和证据因事过境迁导致无法追究职务犯罪责任人以及避免事故责任人逃避责任和逃逸等情况的发生,将有利于更好地发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从而为预防同类事故和犯罪的重复发生制定出更有效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