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头狱霸”危害监狱的狱政管理,严重影响了监狱的安全和稳定,为了维护监管秩序,我们既要对突出的“牢头狱霸”严惩不怠,又要加强监狱干警的工作责任心,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牢头狱霸的产生。
第一,严格执行各类狱政管理制度,强调民警在现场的直接管理和直接操作,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追究干警的失职、失责行为;驻狱检察人员要认真履职,深入三大现场,加大现场监督力度,及时掌握犯情,并督促监管干警到岗履职。
第二,监管场所要规范“事务犯”的管理制度,严格事务犯的使用条件和程序,设定“事务犯”的使用时限和使用范围,加强对“事务犯”的管理和考核;要建立“事务犯”的监督档案,及时掌握“事务犯”工种变化、行政刑事奖惩情况,以及干警对“事务犯”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追踪使用时间长,工种无变化,深得民警信任的“事务犯”。
第三,要严查民警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罪犯的改造环境,减少“牢头狱霸”产生的空间。一是严查干警将管理职权交罪犯行使的行为;二是严查干警执法不严的行为;三是严查干警收受罪犯及其家属财物,安排人情工作,加人情分,减人情刑。
总之,“牢头狱霸”的产生,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在“牢头狱霸”现象的背后,还反映出干警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淡漠,以及相应的监督制度和问责制度的缺失。因此,我们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防范“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