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随着重庆市打黑、反腐专项工作的推进,一连串“黑钱漂白”案浮出水面。到今年5月,重庆市查处的洗钱犯罪案件已有7件。在这些案件中,犯罪分子是如何让“黑钱”披上合法外衣的?
“打黑”使一串洗钱案浮出水面
什么是“黑钱”,钱是怎么“洗白”的?重庆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洗钱是指采用转换、转让、转移等方式隐瞒和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犯罪所得表面合法化的行为。
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收受他人钱财后觉得危险,想到了“以钱生钱”的方式,先后将200余万元投入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从而获得了更多收益。经过检察机关侦查,赵文锐“黑钱漂白术”被揭穿,近日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以王兴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上千万元非法财物,涉案的警察苏扬借用妻妹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通过转账、提现等方式,协助王兴强转移犯罪资金用于建厂,苏扬最终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洗钱方式越来越隐蔽“如何把手里见不得光的钱漂白,不法分子挖空心思,采取的方式越来越具隐蔽性。”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一位检察官介绍。
洗钱手段涉及的领域广阔,除个人消费外,投资房地产、金融等实业是洗钱的重要途径。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和妻子刘观英,用部分受贿款购买了3处住宅。此外,文强等腐败官员也将受贿款用于购置多套住宅。
一些腐败分子还以亲属出国旅游或子女出国留学为由,一方面借此索取贿赂,另一方面向境外转移不法所得。如彭长健的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就高达180余万元。
通过家族亲属洗钱现象也比较突出,文强案就是典型。据查,从2004年起,文强妻子周晓亚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分批交给弟弟周泽新保管。文强案发后,周泽新又将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的巨额赃款藏到朋友的屋顶蓄水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