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支付高额利息做诱饵,浙江青田女子夏玉仙先后非法集资诈骗近5000万元。11月2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3年到2009年10月期间,夏玉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仍虚构了其投资房地产,子女在国外及本人炒外币生意红火等事实,以炒外币、子女生意周转、做房地产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理由,以月利率10%。至25%。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叶某、陈某等136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4515.4574万元,欧元28.405万元,美元2.78万元,除归还部分集资款及支付利息外,至案发尚有人民币3559.3579万元、欧元23.845万元未归还,给他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