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余某、宋某等人租用他人医保卡,以为患者“代配药”为名,骗取大量药品后贩卖,造成巨额医保基金流失。日前,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依法对这6起医保卡诈骗案件的10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这批案件共涉及医保卡200余张,涉案总金额超过400万元。
2004年宋某与妻子胡某结婚,此后一直在安徽老家经营窗帘生意。余某是宋某的岳母,10多年前和丈夫来到上海,老两口刚开始以收废品为生,后来,看到从事拉卡收药“生意”可以赚钱,从2005年开始,夫妻俩也做起了这门“生意”。
2008年底,余某丈夫患病去世,为了照顾母亲,女儿胡某和女婿宋某先后到上海。因为岳父生病欠下了很多债,一家人生活需要开销,又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所以宋某也做起了拉卡收药这个行当。
自2009年上半年起,余某、宋某与胡某等人在上海某超市门口挂了一块“拉卡收药”的牌子,开始租借他人医保卡,同时回收药品。看到宋某等人来收药,一些退休老人就把自己家里吃不完的药品拿出来卖。看到宋某等人不仅收药还收卡,一些老人不方便去医院买药,就拿医保卡让宋某等人去医院代配药,除了自己需要吃的,多余的就卖给宋。还有一些人把自己的医保卡长期租借给宋某、余某使用,收取一定的租借费。胡某负责将收来的医保卡和贩药的钱进行登记。宋某等人除了向老人租借医保卡外,还会寻求参保人家属、社区棋牌室的经营者帮忙,大量租借社区老人的医保卡。
沈某是上海某纺织厂的退休职工,当她看到租借医保卡有利可图,就为宋某、余某等人介绍大量参保人,成为中介人,从中分得利益。她向参保人吹嘘自己可以帮他们赚钱,先是租借了许多亲戚及朋友的医保卡,后来还要亲戚朋友介绍其他人,然后她再把这些医保卡给余某等人收取租借费。至案发,沈某共租借参保人的医保卡约50余张,骗取药品近100万元。日前,沈某因犯罪情节严重,涉嫌诈骗罪被追诉。
宋某等人拿着租借来的医保卡到医院配药,将每张医保卡都挂号。当医生询问宋某与患者的关系,以及为什么患者自己不来配药等问题时,宋某等人就谎称是患者的家属或邻居,患者来不了,自己来为病人代配药。医生就根据记录的病情和以前的配方开具处方,宋某拿到处方后到药房刷卡、付费、取药,整个骗购过程就完成了。
据宋某交代,他们主要配置治疗常见慢性病的药品。由于医保监管部门会锁定超量配药的医保卡,所以宋某他们每次配药都很小心,控制配药金额,但一个月下来,也要配置3万多元的药品。通过赚取其中的差价,宋某等人牟利达10%-15%。
杨朝律师表示:在大街小巷时常可以看到像宋某、余某这样的小摊小贩挂着“拉卡收药”的牌子,租借参保人的医保卡代配大量药品贩卖,从中牟利,造成巨额医保基金流失,这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还直接损害参保人的自身权益。此外,药贩子诈骗所得的药品,经过转卖,容易使假药、劣药和过期药等流入市场,助长地下药品市场的猖獗,严重损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在此,杨朝律师提醒广大参保人,特别是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参保人的生命健康权而建立的保障制度,参保人要遵守医保卡的相关使用规章,不能随意出借医保卡,更不能通过医保卡取得非法利益。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刑事律师|杭州杨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