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简介:丁炯,男,40岁,大学文化,法律硕士,现任该院少年庭副庭长。该同志于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于2007年5月担任刑庭副庭长,2010年3月担任少年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至今。近几年,十余篇次论文刊登在省级、市级刊物上。在平时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廉洁奉公。对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做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被告人陈章回于2010年5月间,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郊小区8栋一单元502室租住地,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出售二手车信息骗取被害人的钱款,先后购置了笔记本电脑及手机数部,并制作了瑞通汽贸有限公司、中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十余个二手车销售网站以发布虚假的低价出售二手车信息,又通过互联网获得了数个专门用于犯罪的银行卡卡号。2010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章回先后11次通过发布上述虚假的销售二手车信息,以预交定金、购车款等名义,骗得彭密叶、孙来山、姜伟、赵勤等人汇入的人民币共计1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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