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做足疗的幌子,却干起偷窃的勾当,不料被店内监控拍个一清二楚,庭审中被告人当庭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近日,句容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1年5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吕某酒后来到句容市区某足疗店里进行足疗,就在服务员为其倒水的过程中,吕某感觉自己要上厕所,便独自一人出了足疗房间寻找卫生间,哪知吕某误打误撞跑到了三楼店主女儿吴某的房间。由于中午喝多了点酒,吕某一眼便看到放在床上的吴某的手提拎包,于是趁着酒劲准备拿走床上的拎包。不料被到处寻找吕某的那位倒水的服务员看到,吕某只好被服务员带回了足疗房间。然而,贼心不死的吕某在足疗完毕后又借机悄悄地溜到吴某的房间进行行窃,结果将拎包夹在自己腋窝下连足疗费也没付就逃离了现场。结果这一幕被店里的监控拍个正着。经查,拎包内有超市购物卡3张,内存先进2000余元,商场会员返利卡3张,内存现金2000余元,还有现金1000余元,被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于是被害人吴某向警方报警,当日下午,被告人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刑事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