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软软件有限公司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杭州新软软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淘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企业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相互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员工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指保密事项是指乙方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包括试用期间),从甲方、甲方的其他职员、合作伙伴、供应商或客户,甲方的代理人或顾问,或其他人士处获得的,各种涉及甲方现有或潜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产资料及信息,以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甲方认为能带来经济效益或使甲方在竞争中具有优势的任何信息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软件项目的产品设计、技术资料、研发成果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策略、产品价格、投资决策信息、合作伙伴信息、采购信息、客户信息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管理性文件、物流资料等。
二、保密范围
1、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计划、运营情况,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与客户、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投资及融资信息;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公司内部财务账目、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津贴及奖金数额。
2、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职务发明、研发信息等有利于甲方企业发展,而为甲方不愿公开的技术信息。
三、第二职业限制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这些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也不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并根据创造的效益给予激励。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受聘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向第三方公布,也不得泄露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信息。
3、乙方在工作期间,其掌握的客户信息、商业信息、研发成果等必须及时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前30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后的30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
五、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
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不利用原有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任何时候不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声誉。本条款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地域范围包括甲方实际开展业务的地域及乙方离职时与甲方有潜在业务联系的地域。
离职后的经济补偿标准:甲方按乙方在甲方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30%,于每月25日前将补偿金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期间为离职后两年。乙方拒绝提供银行账号或拒绝领取竞业限制补偿的,视为乙方放弃自己的权利,但乙方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其中:
1、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甲方终止支付的,自终止支付之日起,则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的竞业限制要求。
2、在甲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期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不利用原有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不低于其在甲方工资性年收入的3倍。如乙方该行为同时违反本协议中关于保密的要求,本条约定的违约金与违反保密责任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可以同时适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产生其他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2、甲方如违反本约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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