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审、二审长达一年半的审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安徽亳州“兴邦公司”吴尚澧等39人特大集资诈骗案最终尘埃落定。安徽省检察院出席二审法庭的检察员告诉记者,昨天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就此案作出终审宣判,在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后,维持原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首犯吴尚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处石峰、廖开祥死缓及判处张燕、孙祥云无期徒刑的判决;二审第四被告人王正君犯集资诈骗罪,由原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为无期徒刑;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吴斌等3名被告人分别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此案其余3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判决则予以维持。
据二审法院认定,自2000年起至2008年12月,以吴尚澧为首策划、组织,以机构较为健全、规模庞大的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兴邦公司”)为依托,以经营投资、产品销售等合法形式为“幌子”,以高利返还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非法集资,进行集资诈骗。其作案手法频频翻新,由传统的养殖业、种植业不断向房地产、商贸等行业渗透,涉及安徽、江西等27个省、市、自治区4万余名受害群众,非法集资数额累计高达37.17亿元,目前尚有24.43亿元无法返还。此案39名被告人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三个罪名。二审法院还将就吴尚澧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