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新型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对新型毒品,首先就鉴定其毒效、有毒成分的大小和多少、吸毒者对该毒品的依赖程度,从而将新型毒品与法律、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标准的毒品进行比较,参照已明确定罪量刑标准的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最终确定新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
3、因条件限制不能作上述鉴定的,应将新型毒品与法律、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标准的毒品进行非法交易的价格上的比较,从而确定新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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