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出于仗义为老乡“助拳”,却不想一着不慎弄出人命。近日,潜逃在外的刘军被抓获归案,等待他的是长达十三年的牢狱生涯。
事情发生在2006年。刘军与老乡张某一起从湖南老家外出打工,在宜兴某建筑工地上当建筑工人。一天,张某正在与工地上另一个河南民工赵某一起扎钢筋,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聊天,却因为话语中的一点小事争执起来。张某与赵某都是急脾气,吵了几句话就动起手来,赵某还抄起手头的钢筋条,把张某打得抱头四窜。看到自己的老乡被打得这么狼狈,一向“仗义”的刘军急忙赶来助阵,随手捡起工地上的一根方木劈头砸向赵某,一下就将赵某的头打得鲜血直流。受伤的赵某顿时倒在了地上,在场的人又惊又慌,手忙脚乱地将赵某送往医院,谁也没有注意到闯下大祸的刘军趁乱匆忙逃出了工地。12天后死亡,伤者赵某因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出逃在外的刘军,也正式升级成为公安部门通缉的杀人嫌疑犯。
2011年10月,刘军被依法起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接受刑事审判。法庭之上的刘军早已没有了当初仗义斗狠的劲头,反而始终低着头,情绪十分低落。“我当时真得只是看不过去,想要帮助老乡而已,我真得没有想到会打死了人。”刘军反复向法官诉说着他与死者赵某平日无冤无仇,如果不是在气头上绝不会失手用木头打人,而且也是被警察抓到后才知道居然弄出了人命。刘军表示,这些年来自己对于当初的行为悔恨不已,如今更是对死者的家人充满歉疚,希望以后能尽己所能补偿赎罪。
经审理,法官认为本案中刘军是在帮老乡打架群殴中顺手拿方木殴打手持钢筋的赵某,致使赵某伤重而亡。刘军的行为是临时起意,以伤害的故意击打赵某,故刘军在法律上应被认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刘军归案后主动认罪及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的良好态度表现,最终,宜兴法院依法判处刘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官提醒:因为一时意气,赵某枉送了一条性命,刘军将要在铁窗下度过13年,这样的结果发人深省。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产生各种摩擦,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如果能多保持一份冷静,多用一些理智,相信许多麻烦和不幸都是可以避免的。浙江刑事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