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虚构完全低价卖车并帮助办理牌照,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诈骗他人钱财,近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诈骗罪立案标准)起诉至北京西城区法院,此案现已由西城法院受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 2011年3月,李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虚构低价出售二手汽车的事实,并谎称在北京出售后通过关系不需要摇号也可以办理牌照手续,伙同他人以要求对方支付购车费,后逐步要求对方支付过户费及牌照费、保证金等费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的汇款人民币13万余元,然后指使同伙郑某(男)在异地银行支取赃款。
此外,2011年5月,李某伙同郑某以先要求对方支付小额订金,后逐步要求对方支付购车费、保证金等费用的方式,骗取另一被害人张某的汇款人民币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