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在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获悉,2011年,重庆对12名律师和4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其中4名律师被吊销执业证书。
重庆市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在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4人中,1人因向法官行贿数百万被查,其现已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1人因涉黑被查;2人因私自收取律师费,并向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行贿被查。其余受处罚的8名律师均存在私自收取律师费等问题。
在受处罚的4家律师事务所中,2家因指派该单位律师同时担任一个案件的原、被告代理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和10000元,其事务所负责受到行政警告,同时罚没非法所得;另外2家因私自收取代理费、不开具票据等问题被处罚。
重庆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郭晓庆称,面对重庆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时有投诉的现象,重庆已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为法律服务领域的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出台律师“阳光执业”九条措施,该规范律师代理行为的措施受到司法部的肯定。今后重庆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并继续严查法律服务行业违规行为。 (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