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猎杀野猪,重庆两男子在酉阳一处山林里设置电网,结果野猪没抓到,却电死了附近一名村民。昨日,记者从酉阳县法院获悉,两男子因犯下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处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均宣告缓刑。
去年10月14日到15日,李闯和陈强在酉阳县龙潭镇“后头沟”的山里设置电网猎杀野猪。15日晚8时许,村民陈正上山打野猪时路过此地,被电网电击致死。经酉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正系电击死亡。案发后,李闯、陈强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死者亲属的经济损失。
后来,李闯、陈强二人被检方公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闯、陈强的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结合两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决定对两人判处缓刑。
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