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简轩 林 可 章桂龙 时间:2012-07-31 12:37 新闻来源: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检察网平湖7月31日讯 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在平湖召开全省市院检察长读书会,专题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研究部署下半年的检察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今天上午在会上讲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探索实践,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嘉兴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冯志礼到会致辞。
会议认为,刑诉法修正案的审议通过,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这次刑诉法修改,涉及检察工作的内容广泛,影响重大而深远,对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巨大挑战。
要充分认识刑诉法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切实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准确把握刑诉法修改的精神实质,认清刑诉法修改所遵循的推进诉讼民主、诉讼文明、诉讼监督的方向,准确理解和认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强化权力监督理念、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司法功能,切实打好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积极适应的思想基础。
要理性对待发展机遇,认真研究落实贯彻措施,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对应的是责任的加重,是社会对检察工作期待值的增大,正确履行新的职责要求,做到不负众望,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最大问题。既要抓住机遇,结合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和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用好所赋予的新措施新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发挥职能,又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信任与机遇,慎重规范地行使权力,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坚持理性监督、规范监督,对新赋予的侦查措施和手段坚持严格规范使用,在规范执法上同样做到不负众望。
要积极主动应对挑战,从司法文明的趋势和必然性、检察工作发展的趋势和必然性来看待挑战,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适应,在战胜挑战中推进浙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浙江经济社会先发、法治建设趋前,浙江检察相关工作基础较好,今后我们顺应司法文明的各项工作应该走在前列。
要依法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要切实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决防止对法律条文随意做扩张性或限制性的解释和规定,防止选择性执法或任意性执法。要切实根据立法本意来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要把握好过渡期法律适用问题,对修改后刑诉法有关限制司法权力、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规定,如果条件具备的,现在即可参照执行;对于新增加的对检察机关的授权性规定,必须在新法正式实施后才能执行;对于现行制度规范要求比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更为严格的,坚持严格执行现行制度,不得任意降低要求。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着力探索转变执法办案方式,努力走出一条适应修改后刑诉法要求的浙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路子。审查逮捕、公诉工作要更加注重执法谦抑性、证据审查和提高出庭水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更加注重及时取证固证、综合使用侦查措施谋略、推进侦查信息化。诉讼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事中监督、增强监督刚性。要更加注重把规范执法要求贯穿在各项执法办案之中。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和制度建设,深入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合力抓好执法保障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深化和落实工作措施,做好下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要切实围绕中心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持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作为当前第一位任务,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着力解决当前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办案健康发展。要更加有力地推进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要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