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嫌弃自己要与其分手,心情低落的小伙子王强不但不好好反思自己,竟然动起了抢劫卖淫女的歪脑筋。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件。
2012年12月的一天晚上,小伙子王强遇到了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相处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女朋友要跟自己分手,原因就在于自己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的。当王强准备找女朋友谈谈的时候,女朋友却断然拒绝了自己的要求。这个时候的王强越想越来气,于是拨通了女朋友父亲的电话,可是聊不到几句,王强就和女朋友的父亲吵了起来,并扬言要去女朋友家杀了其全家。挂断电话后,女朋友的父亲感到非常的害怕,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详细阐述了事情的经过。而王强也只是在电话里说的几句气话,之后便来到市区逛逛。因为身上没有钱,心情又非常失落,王强决定抢点钱花花。经过一番思考,王强将目标锁定在了卖淫女身上,心想卖淫女本身从事的就是不法活动,肯定不会报警的。于是王强携带一把管制刀具来到某足疗店里。经过讨价还价,王某与被害人李某经营的足疗店内,谈妥以人民币80元的嫖资款后双方卖淫嫖娼1次。完事后,被告人王强掏出事先携带的管制刀具,威胁被害人李某,当场劫得人民币50元后逃离现场。第二天,警察因为威胁女朋友父亲的事情找到正在网吧里正在上网的被告人王强。在讯问的过程中,王强主动交代了嫖娼的违法行为而未能交代抢劫犯罪行为。事后,在与被害人李某核实情况过程中,被害人李某交代了卖淫且被抢劫的事情经过,后被告人王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于是依法判处王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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