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5月25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华松 朱冰)5月19日是周日,几天前刚被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高二男生小万没有坐在电脑前玩游戏,而是随家人去了西湖边游玩。
去年11月3日,沉溺于网游的小万偷了同学的手机变卖了7500元,准备用于买网游装备。同学报了案,小万被抓,当日被取保。经鉴定,被盗的几只手机价值8500元。事情发生后,父母向几个同学退赔了同款的手机,同学家长都写了谅解书表示谅解,学校也向检察院要求对他从轻处罚。
考虑到他是初犯,明年又要高考,而且认罪态度良好等因素,检察院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的条件是:半年内,小万不得接触网络游戏,不得再犯罪。怎么能保证小万不接触网络游戏?检察官说,这半年里,他们会定期派检察院技术人员到小万家查看他的电脑,老师、家长等也要对他加强监管。
而就在两个多月前的3月6日,面对宣读“不起诉决定书”的检察官,此前因涉嫌盗窃罪被海盐县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小谢含泪说道:“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给了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在小谢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间,海盐县检察院联合该县青春导航帮教基地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对小谢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进行跟踪考察,共同进行帮教和监管。考验期结束时,鉴于小谢在考察期内能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帮教和监管,表现不错,海盐县检察院对他作出正式的不起诉处理。
这是浙江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两个案例。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在去年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加大了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工作力度,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帮教、挽救犯罪嫌疑人。今年第一季度,该省检察机关共附条件不起诉10件29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4件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