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警察,85后小伙儿醉酒找不到自己停放的车子,无奈报警求助,警察帮其找到了车,但随即也依法追究了其醉酒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年10月25日晚下班后,张某驾车载着同事周某、吴某、郑某及王某一起去吃饭,席间几人觥筹交错、把酒言欢,不知不觉就吃到晚上12点多。酒足饭饱之后已经醉醺醺的张某先驾车将同事送到住处,然后独自开车回家。途中行经太平路时,发现没有香烟可抽的张某于是停车去买香烟,买完烟后大醉的他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停车地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停在了哪里,无奈之下张某想到了有困难找警察,拨打了110报警求助并等候在现场。
随后,赶到的警察帮助张某找到了自己的车,同时也发现张某属于酒后驾车,并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验,经检验张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118mg/100ml,属于醉驾。随后,警察对张某的危险驾驶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法官提醒■
醉驾入刑已近三年,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应成为一种共识,大家要本着对自己、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将其作为一种不可逾越的道德和法律红线来坚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放松警惕、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