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情绪不佳就迁怒于路边的车辆,并且一口气掰断了六辆车的反光镜,而肇事者居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姑苏区法院经审理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张某今年30岁出头,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也算是小有成就,去年十月中旬的一天凌晨,因为家庭和事业压力比较大,张某看见在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又像往常一样停了好多车,挡了自己的路,心情更加不好,一时冲动,一口气将路边停着的六辆车的一侧后视镜全部掰断,共计价值5660元,案发后张某已与左右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所有上述车辆损失,并获得全部被害人谅解。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除了赔偿损失外,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现代社会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如果不及时进行良好的自我调节很容易像张某这样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轻则毁坏财物,重则危害公众安全。法官提醒工作压力大的人群要正确处理生活中的负面情绪,通过体育锻炼、多与家人朋友沟通交流、以及进行心理咨询等方式合理的情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