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汇聚刑辩精英 提供专业服务---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欢迎您! 推荐浙江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辩护律师、杭州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由浙江省律师协会著名刑事律师、优秀经济诉讼律师、杭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贪污受贿犯罪辩护律师、经济诈骗类犯罪、犯罪预防服务及培训、死刑复核辩护等专业律师共同创办! 本网旨在宣传刑事法律知识,提高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水平,培养优秀刑事法律人才,向社会各界推介优秀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联 系 人:李中钧 律师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办公电话:0571-87051421
执业证号:13301200510877952
电子邮箱:yclawyers@126.com
单位: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杭州市省府路9号 浙江省政府对面


综合资讯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交易伙伴双双获刑
2015-4-25 15:49:01

          ★★★【字体:
秦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信息,并将信息拷贝给朋友张某,后两人分别进行业务推销。近日,张家港法院一审对该两案作出判决。

  秦某作为张家港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未经信息所有者本人同意情况下,采用电脑拷贝、与他人交换等方式非法获取了容量为2.53G公民个人信息文件,信息数量达300万条以上,他利用该信息进行业务推销。张某则作为张家港某传媒公司一员,工作是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短信。他告诉秦某,自己手头上有许多小区业主,但需手机号码和个人信息,秦某欣然将电脑中的部分信息拷贝给张某。2012-2014期间,张某除秦某外,又相继通过其余等人索取、购买或交换获取了江苏VIP手机用户、各小区业主以及苏州高层管理人员20余万条个人信息,并将上述部分信息提供给老客户和用于业务推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和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及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法官点评】推销者为达手段,将他人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稍加利用,进行骚扰和诈骗,其危害不可小觑。而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不管数量多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在工作或生活中需要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时,要提高警惕,不能将个人隐私告知无关者。若发现异样,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帮助

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辩护律师|浙江死刑辩护律师|杭州法律咨询

www.cqlaws.com www.hzlaws.com  www.lzjlaws.com  www.lzjlaw.com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杭州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图文传真:0571-87051422   办公地址: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