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汇聚刑辩精英 提供专业服务---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欢迎您! 推荐浙江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辩护律师、杭州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由浙江省律师协会著名刑事律师、优秀经济诉讼律师、杭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贪污受贿犯罪辩护律师、经济诈骗类犯罪、犯罪预防服务及培训、死刑复核辩护等专业律师共同创办! 本网旨在宣传刑事法律知识,提高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水平,培养优秀刑事法律人才,向社会各界推介优秀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联 系 人:李中钧 律师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办公电话:0571-87051421
执业证号:13301200510877952
电子邮箱:yclawyers@126.com
单位: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杭州市省府路9号 浙江省政府对面


综合资讯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辨析
2010-1-13 20:19:41

          ★★★【字体:

 

案情简介:2008729上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昭炳、王兴平在杭州临安新车站附近发现被害人张东,犯罪嫌疑人王昭炳因怀疑其与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当即就骑摩托车追赶,在钱王路81号附近追上被害人张东,随后两人就发生争吵、推扯,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昭炳打电话通知其兄犯罪嫌疑人王兴平赶快过来,待犯罪嫌疑人王兴平赶到现场时,犯罪嫌疑人王昭炳与张东正在扭打,犯罪嫌疑人王兴平见状便上前用拳头殴打张东,并从被害人张东身后抓住其衣领使其不能反抗,犯罪嫌疑人王昭炳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螺丝刀,朝被害人张东连捅数下,刺中被害人张东胸部、腿部等部位。案发后,被害人张东被送往杭州临安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0884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东系心包及主动脉被刺破致心包填塞而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昭炳、王兴平的亲属已与被害人亲属就安葬费达成赔偿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亲属安葬费5万元。

定性分析:犯罪嫌疑人王昭炳、王兴平行为定性存在二种意见,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认为,王昭炳、王兴平主观上没有剥夺对方生命的故意,但具有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健康的故意,系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款,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张东具有一定的过错,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建议不判处死刑,而以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量刑。

萧山律师事务所 www.lzjlaw.com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杭州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图文传真:0571-87051422   办公地址: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