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达》等3D电影的热播,引发众多问题。不戴3D眼镜,就没法儿看3D电影,而应由影院提供的眼镜却要消费者购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工商局针对卢米埃影院强行向消费者搭售3D眼镜的违法行为,要求卢米埃影院立即停止搭售3D眼镜,现已立案展开调查,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卢米埃影院予以处罚。
不买3D眼镜就别想买到电影票
记者从杭州江干区工商分局了解到,1月25日起,由四川卢米埃影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设在杭州的卢米埃影院,在预售《阿凡达》电影票时,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3D眼镜。致使消费者纷纷投诉。1月28日,江干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卢米埃影院”实施检查,发现该影院将原本80元电影票中应当包含免费提供的3D眼镜额外以每副20元的价格出售,强制要求消费者在购影票时支付20元购买3D眼镜,否则就不售予电影票。
江干工商分局责令影院改正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众消费者纷纷表示为看到这部电影,不得不被迫额外付钱购买3D眼镜。强烈希望执法部门制止这种强制交易行为。
江干工商分局认为,该影院在放映《阿凡达》等3D电影文化产品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强行搭售3D眼镜,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遂于1月29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影院停止搭售行为,并要求影院贴出公告,告知消费者可以退还前期已经购买的3D眼镜。
影院对责令改正通知置之不理
时隔3日,江干工商分局再次对卢米埃影院实施检查,发现该影院的电子显示屏上标示着“本影院不再无偿提供3D眼镜,如有需要请自行购买”。江干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表面上看,似乎给了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机会,但实际上不过是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花招。3D电影和3D眼镜是一体的、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消费者进影院看电影,影城必须提供椅子,难道还让消费者选择坐还是不坐?所以3D眼镜的搭售就是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影院销售给观众的3D眼镜外包装上无中文标识及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据此,执法人员对影院正在搭售的53副3D眼镜依法实施扣留的行政强制措施,督促其发布公告、接受消费者对眼镜的退货要求,尽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尽管江干工商分局一再要求,该影院仍一再拒绝消费者退还前期购买的3D眼镜。
江干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已多次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该影院以其他场次电影票代替3D眼镜的退货款,而且限制这些电影票不能在打折场次使用。
一位消费者对本报记者说,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机关,面对强势的经营者、面对棘手的问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积极作为、依法行政,是对公共管理职能部门责任心和履职能力的考验。